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评估吗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不需要评估,增加注册资本只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在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如果是以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不动产出资的,比如以知识产权出资的,那肯定要对知识产权所占有的股份进行评估的,直接是以货币增加注册资本的就不需要评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分公司不能签到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签到劳动合同吗?在分公司工作也是可以签到劳动合同的,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一)是否要承担误工费与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你们双方中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一方有收入且因事......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十分庞大,......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十条第(八)项、第(九)项、第(......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姓名权?(一)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


·在我国探视方与他人同居可以带走孩子吗
      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会根据具体情况将孩子给予一方抚养,另一方就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探视权。那么关于在......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如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孕妇上班可以被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孕妇上班可以被辞退吗?1、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随着工业进程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愈发明显,我们看见的总是那
      随着工业进程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愈发明显,我们看见的总是那个被雾霾装饰的天空,环境污染早已变成家常便饭。环境污染的程度之深是我们所不能想象......


·员工上班期间受伤怎么赔偿
      员工上班期间受伤怎么赔偿其实就是工伤的赔付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