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三、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所谓超期羁押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综合上面所说的 ,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按规定折抵相应的刑期,除了管制可以折抵二日之外,一般按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都会按羁押一日折抵一日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所判的刑期没有羁押的时间长,那么在判决了之后就会立即的释放当事人,这样才算是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失信黑名单该怎么能恢复?
      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去当地央行提出异议申请,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得到解决。另外如果是非恶意欠款导致的不良记录。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要联系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


·上海十级工伤怎么赔
      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海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肇事逃逸可以监外执行吗
      肇事逃逸可以监外执行吗要根据具体案件看看是否严重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罪后表现说......


·如何理解高空坠物的定义?
      高空坠物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各民事主体,必须要采取合适的措施,对可能会造成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的现象进行防范,尽......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作为赌博参与人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人的,不按刑法进行量刑,只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最高处罚十五日拘留,条件是赌资......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立案标准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立案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


·被人威胁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劳动合同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能变小嘛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能变小嘛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