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刑事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法定的,不过,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公检法机关是合法延长羁押期限的,有合法延长羁押期限的相关凭证的话就不算超期羁押。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凭证,故意延长对当事人的羁押期限的,这种做法也涉嫌滥用职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刑事诉讼一审判决上诉期是多久?
      虽然对于大多数的民事主体,一般是不会实施犯罪行为,且一般也不会受到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侵害,但是对于那些司法人员来说,由于在司法实践之中,依......


·刑拘未批捕是37天放出还是38天
      一、刑拘未批捕是37天放出还是3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是37天,也不是38天,应该是44天。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


·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


·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
      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一、陕西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多少个级别?
      一、陕西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多少个级别?陕西工伤认定标准一共划分成了十个级别的,全国各地工伤鉴定的标准都是如此。如果是属于一级伤残的话情况就非常......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在法律上来讲,成年以后也就意味着独立生存,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结。但是在当今中国,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


·发明专利申请要好久
      专利申请的时间有长有短,不同的专利申请的时间也有不相同,主要是有三种不同的专利申请时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一了解一下。首先,外观设计专利。这......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一般都是多少天?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一般都是多少天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