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人民法院判的罚金怎么交纳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在刑事案件中被法院判决书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的,可由法院强制缴纳。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也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案件的处罚不同,罚金的缴纳方式和时间也各不相同,当事人的罚金缴纳方式可分为一次性缴纳的、分期缴纳、强制缴纳的方式进行办理。如在缴纳期间存在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犯罪人员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可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有谁?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权利和支付工程款项能力的当事人。发包人也被称为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和业主。很多人不清楚发包人的法律规定是......


·以前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可以吗?
      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可以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


·怎么对失火罪判刑处罚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有很多都是由于游人的失火犯罪行为导致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比于放......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1、案件概述遗嘱上遗嘱人的签名是代书人代签的,遗嘱上只留有手印,原告声称此......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
      一、民政局离婚后会有财产纠纷吗?有可能会有,常见的财产纠纷主要有: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虽然只是造成了人员身体上的损害,但此时也是会给伤者或死者家属带来精神方面的影响,因此也会做出精神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


·云南省宁洱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是什么
      云南省宁洱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说政府发布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对政策的解读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特别是一些福利......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公司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可能因为其复杂繁琐的程序和忙碌的公司业务而找其他人帮忙代理操作所有的转让手续,但是为了保险......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