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父母可以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吗?

父母可以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吗?不可以,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财产是父母的,有权决定给哪个,不是一定要给未成年子女。也不能说未成年子女一定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继承法只是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也就是说当父母去世时子女没有成年,可以将适当份额留给子女直至成年。如去世时子女已经成年,那就分不到财产,只能按遗嘱确定的内容执行。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现实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因为从事了某种法律当中所规定不允许的行为,所以导致丧失了继承权。当然这样的一种继承权的丧失是由于特定行为所产生的,针对父母来说,不能够随意的订立遗嘱,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的第10条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具体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1、使用利诱、偷盗、胁迫或其......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
      竞业条款是入职签还是离职签人力资源离职是否签竞业协议取决于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股东与公司为诉讼主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


·孕妇被辞退该怎么赔偿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如果单位违法将其辞退的话,则就需要对该女职工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孕妇被辞退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关于......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当今社会职场压力大,对于工作紧张的上班族来说,有个头疼脑热也是正常现象。有的人借着身体不舒服,伪造假的病假单,向单位......


·2023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照目前各政府的建设规划情形来看,未来农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将市政府市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


·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能拿到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
      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能拿到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比较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比较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一、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


·离婚需要分割什么财产?
      离婚需要分割什么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