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如何证明监护人?

现代社会,不少人因为父母离异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或者双亲均失导致的监护权归属权问题所困扰,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谁可以做监护人,那么有监护权的又如何证明监护人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拥有监护权的监护人可以通过监护人证明书来证明监护人的身份。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以上这些就是为您提供的如何证明监护人的解答,如果要证明监护人身份,可以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或者出示监护人证明书亦可。未经相关部门指定,而擅自去人民法院起诉的监护人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您关于监护人证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受到威胁怎么保护自己
      可以报警,这行为属于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五......


·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修改内容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


·一、醉驾进看守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醉驾进看守所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很多时候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死活不同意,这就是非常烦的一件事,那么单方面可以离婚吗,单方面离婚是比较通俗的说法......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划痕险最高保额是多少?
      划痕险是针对汽车划痕而设立的保险名目,划痕险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其实也不是很大,更多的只是出于车主对新车的爱惜心理和以防万一的心理而给出的适当安......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在交易市场中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但是有一小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身犯险,扰乱市场规则,最后落到坐牢的下场。人们在......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多长时间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多长时间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


·合同的效力陷阱
      合同的效力陷阱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行医的行为,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是可以的,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