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1、按房屋产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2、土地增值税(各地方政府规定不同,数目不大);
  
  3、个人所得税(只对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征收,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出售遗产房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对遗产房办理了过户登记,因为房子如果还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没办法直接转移到买家名下。除了这些税费,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时还得交工本费,房产证的工本费都是80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规定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若提出解除合同一方符合法定情形,或者相对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那么自通知达到对方或者异议期结束或者判决生......


·民法通则无主物的范围界定
      民法通则无主物的范围界定一、《民法通则》中的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


·无效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民事证据分为很多种,通常来讲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当然民事证据的真实性有很大的欠缺。事实上,民事证据和要证明的案......


·遗嘱继承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由谁承担?
      遗嘱继承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由谁承担?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


·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在现实......


·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多久
      关于缓刑多久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毕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的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究竟实践中应该要怎么确定缓......


·一、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生效?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给对方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多少都会耽误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到底这个交......


·法律规定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
      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