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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第三十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用途。
  
  第三十四条 国家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税收优惠。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
  
  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险服务。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融资。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国家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由国家、地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风险基金的设立及其资金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促进科技成果成功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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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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