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性侵养女会怎么判刑
      性侵养女会怎么判刑可按强奸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一、注册公司流程1、注册公司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发钱,征地补偿额有哪些组成?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发钱,征地补偿额有哪些组成?国家征地的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征地前需要向相关人士宣传国家的征地政策,其中主要宣传的是征地补......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


·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一、网络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报警可以直接自己身处地方的公安部门。报案之后,抓获了嫌疑人,整个审理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建设单位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法律依据: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诉讼维权的,就需要花费诉讼费用,如果请律师的还需要花费律师费用,但是这些的前提都是你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一、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被清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