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对方不要车可以不进行赔偿吗?

交通事故对方不要车可以不进行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车可以不要,但是事情还是要处理的,如果构成犯罪的,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根据案情承担民事赔偿。二、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不会坐牢不会,坐牢是刑事责任,赔钱是民事责任。两者是不同的诉讼程序。但是,如果有能力偿还而不予偿还且隐匿隐瞒财产情况的,两次拘留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怎么办,任何时候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1、如果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对于被执行人无可提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能力执行时,可恢复执行。3、如对方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行为,可能会受到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三、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程序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只能配合处理案情。没有构成犯罪的,并且情节非常轻微的情况下,双方是可以私下协商解决问题的;不过已经构成犯罪行为的,双方是不可以私下进行协商解决问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网络是十分发达的,很多人都离不开网络,比如说工作或者是学习,可以利用网络来进行,网络给我们您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在网络......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要钱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要钱吗?您都知道,我们国家存在着民事案件,还有刑事案件,当然也是有一些是行政案件。不同的案件,他所进行的诉讼程序都是......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


·一、端午加班费申请标准是什么?
      一、端午加班费申请标准是什么?端午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端午节当天加班的,除了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应该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


·劳动合同上的现居住地址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的现居住地址怎么写?应当是填写现在居住的,可供联络的地址。《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


·在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


·和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么?
      和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么?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且生了孩子,如果没有以夫妻为名义生活不是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退休教师死亡后有关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老教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