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后重婚案件怎么判决?

离婚后重婚案件怎么判决?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他对内(比如他的朋友等)这样宣称,就是重婚。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搜集证人证言,目前对重婚的判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难在证据上。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首先,重婚的概念是有两段法律承认的婚姻,或者是事实婚姻,一般来说,现在国家在对于婚姻审核上面已经全国进行联网,不存在有两段法律婚姻的情况,所以一般来说都是有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重婚针对于这种行为,受害一方可以向对方进行起诉,要求对自己进行一定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一、什么是债券发行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


·一、公民在长春公积金怎么查询?
      一、公民在长春公积金怎么查询?登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公积金查询栏目下,单位及职工可查询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1、个人账户信息查......


·甘肃对苗圃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对苗圃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土地补偿、补助费标准、计算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适应国家经济建......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


·委托公证书撤销可行吗
      委托公证书撤销可行吗?怎么办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由于时间、空间等多种原因,我们经常遇到许多重要事件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如房产交易、股票债......


·赌博罪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赌博罪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一、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网络上公布他人信息是违法的。公开他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要承担侵......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一、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该如何处理。保证期根据保证......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中暑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