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你对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的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的启示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的启示有哪些?在日常的就医过程当中,常会出现一些医疗纠纷的案件,在这些医疗纠纷当中,有一部分的案件是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的,......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前签订赔偿协议有效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前签订赔偿协议有效吗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可以通过转交给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来进行,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有效?
      司法鉴定是人们在遇到问题无法私下调解的情况下采取的法律维权手段,例如,在打架过程中因受伤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认伤情,以鉴定结......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


·私企能随便辞掉员工吗?
      私企能随便辞掉员工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一样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一样吗?1、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性质上没什么不同,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


·民事诉讼可以上诉几次?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身边常常会发生很多的事情,通常很多事情都只有用法律的手须来解决,那当事人对于法院做出判决有服的话,应怎么样再次上诉呢,可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