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

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
  
  一、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
  
  若是同一个单位收工伤的职员比较多就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集中兑现有利于不让工伤职工多跑路,确保工伤基金支出合法合规。
  
  追索劳动报酬、医疗损害赔偿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工伤赔偿费等相关赔偿费用,若是纠纷人员比较多的,或者是责任方不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都可以采取集中的方式来兑现。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准备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9、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有购买社保工伤保险的,提交《工伤保险登记表》复印件;
  
  (9)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受工伤之后,是需要患者自己提出享有待遇的请求的,若是职员在受伤之后,并不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那么单位可以不主动支付工伤赔偿。对于职员拿着相关材料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在审核确定满足获得赔偿的条件之后,单位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


·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定罪的时候不管具体毒品的种类是什么,同时也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违法建筑什么部门有权拆除
      违法建筑什么部门有权拆除(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


·郫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郫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四川郫县曾以豆瓣酱闻名于世,豆瓣酱为该地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现为了促进郫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为了当地的土地......


·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


·物权法他项权证具体是什么
      物权法他项权证具体是什么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书有用吗?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书有用吗?当然有用,夫妻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婚内财产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结果公证的,效力更强,离婚时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


·专利出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法律是关于专利出售代理合同的,我们在签约合同的时候或者在进行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完全遵守合同法和众多法律条款的规定和限制,才能让我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