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怎样的?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实施了非法强行闯入他人的住宅,并且实施了故意伤害人员的行为。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如何正确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一)罪与非罪与非法搜查罪一样,非法侵入作宅行为的构成应限于情节严重的。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即“拒不退出”。(三)一罪与数罪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是与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并且从事故意伤害的行为,将会被处罚。当然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需要严格的把握《刑法》当中的规定的,必须是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进入他人的住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一、拖欠工资怎么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因此现实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不会先考虑这种方式,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


·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法律效力有吗?
      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法律效力有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购房逾期付款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买家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虽然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相比之下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夫妻最开始还是会先选择协议离婚,而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向法......


·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借条在民间的经济借贷中时常出现,一般发生在公家或者是私人将金钱或是物品之类的东西借给对方,而对方给出的条子就是借条,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出现的......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怎么办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怎么办一、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法第89条也规定:用人单......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


·申请作证人出庭作证时间怎么规定的
      申请作证人出庭作证时间怎么规定的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


·刑事抗诉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