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

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
  
  一、杭州市他项权力注销在哪里办理?
  
  杭州市他项权力的注销手续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办理注销登记时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的用途: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
  
  三、他项权利设定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杭州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只有是借贷人还清了银行的贷款金额的,银行才会将他项权证归还给借贷者,然后就可以带着他项权证、注销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在注销之后,房屋所有人才可以自由的处置该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如今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越来越严谨,让那些谋取私利的企业,无视对环境造成污......


·一、无证醉驾助力车罚款多少?
      一、无证醉驾助力车罚款多少?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
      一、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算行贿,因为给领导送礼对你的同事来说,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构成了侵害。行贿罪中也没有排除私人单位行贿性质。再说私人......


·关于驾驶证的级别其实也是不一样的
      关于驾驶证的级别其实也是不一样的,像那些开大型货车的这些营运车辆的司机所考取的驾驶证跟您普通开私家车的这种驾照就不一样,有些人会觉得这些司机......


·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
      我们知道,个人或单位如果需要集资是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的,如果不具备集资条件而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同时,如果使用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一、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工商局要么罚款,要么取消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拘留回到户籍地查不到吗
      行政拘留回到户籍地查不到吗?1、行政拘留回到户籍地也能查到,在异地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内部网络,而且现在公安内部都进行了联网......


·借条撕掉一角还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撕掉一角还有法律效力吗?欠条给人撕掉一角,如果内容还能够看清,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损坏非常严重,但是内容还基本清楚,可以申请公证,......


·取保候审扣押的手机什么时候给
      取保候审出来被扣押的物品,如果与本案没有关系,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与案件有关就不能取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司法解释发布
      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不定期租赁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不定期租赁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