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民的名誉权属于产权吗

公民的名誉权属于产权吗
  
  一、公民的名誉权属于产权吗?
  
  名誉权不属于产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二、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产权是需要靠自己去争取的,比如买了房子,办了房产证以后才拥有对房子的产权,可公民自出生以后就享有名誉权,逝者的名誉权也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主次责任一般是三七开
      主次责任一般是三七开,但必须在交强险范围之外,交强险范围之内的,就无视责任全额赔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划拨吗?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划拨吗?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类型都是划拨而且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的在出售给另一个人时在办理另一个人新土地证时都必须补......


·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索要吗
      男女在未婚同居期间,也就是在恋爱阶段,双方肯定是会互赠财物的。那么对于这样未婚同居赠与财产,日后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也就是分手了,此时是......


·刑法对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
      刑法对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


·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公司回购股权条件都?
      公司回购股权条件都有哪些一、公司回购股权条件有哪些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劳动者工......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一、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吗?
      一、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吗?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待遇......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