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
  (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四)并购贷款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
  (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六)并购企业为境内注册企业,目标企业注册地不限。
  (七)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担保。
   二、并购贷款的利率计算
  银行贷款-最新基准银行利率表
  各项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0.35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2.60
  半年2.80
  一年3.00
  二年3.75
  三年4.25
  五年4.75
  各项贷款利率
  六个月5.60
  一年6.00
  一至三年6.15
  三至五年6.40
  五年以上6.55
  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4.00
  五年以上4.50
   三、并购贷款的申请流程
  (一)贷款申请人填写《并购贷款需求登记表》,通过受托会员单位向联交所提出并购贷款申请。
  (二)由联交所向合作的银行进行推荐后,银行对申请人进行法律审查、风险评估以及估价、贷款评审等审查审批,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联交所。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银行要求提供足值担保,如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等。
  (三)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将与贷款人办理并购贷款的相关手续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银行发放并购贷款,并通过联交所结算。
   四、申请并购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在意向受让过程中即可通过委托会员单位提出并购贷款申请。
  (二)挂牌转让项目的并购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挂牌价格的50%;协议转让项目的并购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50%。
   申请并购贷款对于现在的企业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并购贷款有别于普通贷款,近10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并购贷款,但还是有些企业对并购贷款不甚了解,故而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什么是并购贷款,现综述了以上有关并购贷款申请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


·疫情期间正常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正常发工资吗?疫情期间按照不得低于本市工资支付规定明确的生活费标准支付,通常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也有个别是当地最低工资标......


·社保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
      社保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而很多时候公民说社保其实往往都是指其中的养老保险。在我国如果公民没有工作的话,虽然也允许参加养老保......


·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
      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一、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


·合同单方面毁约扣货怎么办?
      合同单方面毁约扣货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


·什么是商标异议裁定书?
      什么是商标异议裁定书?一、什么是商标异议裁定书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被拘役过买房时也可以贷款,办理贷款的主要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


·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如何投诉?
      每一名劳动者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教师也不例外。那么,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投诉的申请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整理......


·对公安机关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公安机关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


·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
      无论是被判拘役还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其实都是有一个缓刑考验期的,但由于主刑不同也就导致缓刑考验期的具体期限不同。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