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违法次数会影响判刑吗?

在现实的社会当中,一部分出狱或者受过法律制裁的人,因为自身的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又重新走上了犯罪的不归道路。例如小偷,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关几天又会放出来。那么在实际情况中违法次数会影响判刑吗?下面请看以下内容。
   一、违法次数会影响判刑吗?
  违法次数当然会影响判刑,多次违法属于加重情节累犯,在法院判决过程中可能会加重判罚。
   二、关于累犯的分类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
  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三、累犯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搜集的相关资料,您可以从中了解到问题违法次数会影响判刑吗?的答案。在我国法律中,多次违法犯罪是属于累犯,在再一次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是需要加重处罚的,但是也有例外,例如过失犯罪等。更多相关资料可以咨询的厦门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检察院一旦批捕怎么办?
      一、检察院一旦批捕怎么办?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批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也是最严厉......


·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几个
      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几个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侵犯个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侵犯个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侵犯肖像权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一、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民间借贷撤诉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可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撤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


·离婚原告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您只有搞清楚,自己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才有可能胜诉,有可能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那么,在实践中,作为离婚原告的一方究竟应该收集哪些......


·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负什么法律责任
      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负什么法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夫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离婚,与孩子多大无关,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是平均分割。二、年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