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购买房产的定金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罚金的认定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定金的具体法律效力和属性,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适用,特别是对于购房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那么显然是不可以对定金进行退还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涉及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融......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受理
      夫妻离婚原则上要求双方自愿,这样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要是在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虽然不能协议离婚却可以......


·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构成?
      我国是法制社会,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处罚,更何况是多个人犯罪,多个人犯罪相当于结伙作案,法律上称之为共犯,共犯就会涉及到主次的问题。共犯一般存......


·我国税小企业要交什么税?
      我国税小企业要交什么税?我国税小企业要交的税款有: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一些附加税和......


·认罪认罚的详细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的诉讼制度其实关键就是要以审判为核心的,目前在国家召开的相关会议当中正式推进了对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的这一政策的试点工作,工作人员也是十分小......


·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实际上从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折射出了当今时代下的婚姻关系,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脆弱的。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人,认为只要......


·网络名誉权侵犯案件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网络名誉权侵犯案件的处罚方式有哪些?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一、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


·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自行辞退是可以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