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二、生产劣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三、生产劣药罪构成特征有哪些?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劣药就是属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对于此药品是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只要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而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会结合受害方实际受到的伤害来进行判决,轻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于重者可以高达无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会具有司法效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


·诉前调找不到人怎么办
      调解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到场,并不能强制其到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不予受理,告诉其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


·什么是印花税?
      什么是印花税?一、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不同的地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将被废止。那么,《民法典......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


·机动车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是近年来发生最多的事故,很多的交通事故由于处理不好,最后走上了诉讼的途径,从以往的判例来看,一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都......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十天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是按照35,000元每亩的这样一种补偿标准发放的,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间是什么?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劳动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