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则违背诚实信用、公然抢走生意,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市场竞争营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以行贿罪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囿于主体的公职身份、客观上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的局限,难免存在困难偏差,出现打击盲点。随着公务员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直接以权换利的贿赂犯罪会逐步减少,而部分商品经营者、从事营利活动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利用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非法利润的商业行贿犯罪会不断上升,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大,且并发其他多种犯罪,危害极大,为打击制裁经济犯罪、规定经济行为,本条设立对公司、企业由买方或卖方单独给付或双方共同给付的款项。《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在企业之中,如果接受受贿或者是行贿的话,目的都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会给予公司或者是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并且会产生不正当经济竞争,所以为了防止这一项行为的发生,我国对于受贿者和行贿者都有严重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对于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政策来讲,一些地区可能对征地补偿的相关事宜还有一些不了解,那么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都有哪些具体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


·非法狩猎罪的行为特征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人为因素的影响,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已经成了社会的共识。为了更好的打击非法狩猎犯罪活动,我国刑法中确定了具体的罪......


·配偶赌博可以起诉离婚吗
      赌博行为古已有之,现代社会随着网络赌博的兴起,赌博之风日盛。婚姻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参与赌博行为,会很容易上瘾,如果屡教不改,可能会输掉存......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随着我国信贷政策的放宽,很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遇到资金运作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周转,由于现在贷款的手续也相对简化,......


·拐卖妇女罪法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法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按营业执照地址送达的问题
      1.法院按照受送达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名称及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快递单回执载明邮件妥投、他人代收。因受送达人及送达地址均无误,至于代收人身份、签......


·新婚姻法的贤妻良母怎么做?
      新婚姻法的颁布,让更多女性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如何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进入婚姻前,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的“男女平......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当事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经过申请以后,人民检察院最终也会下达决定书,从事人......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


·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
      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旅游热火朝天的今天,各种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如果......


·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是什么?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