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一、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需要,处置不良资产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二)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
  
  (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与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之间的区别
  
  (1)资产属性不同。公司贷款数量少,价值大,通常都有抵押。有很多个人贷款和少量贷款。有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2)发展阶段不同。中国不良资产管理的历史主要围绕企业不良资产,成熟的产业链和完善的法律框架展开。目前,国内破产尚未定义,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3)处理方法不同。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相对多样,包括正常收取,诉讼追回,债权转让,资产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需要有专门团队的定制团队。个人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趋于规范,主要包括抵押品的收集和处置等。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巩固流程,提高效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


·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一方不出庭也可缺席审理和判决;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审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的后果
      在信息化的现在,想要了解一个人易如反掌。公开化的信息交流平台无疑让个人资料变得更加透明。当然,这里并不是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本文中所说的......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一、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宣告可以申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


·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时效是多长
      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时效是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上、下班时工薪族的我们每天必做的事情,在上下班的途中有可能有些人们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有可能是工伤,只要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