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

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
  
  一、企业辞退员工会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吗
  
  企业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企业辞退员工可以不接受吗
  
  企业辞退员工是否可以不接受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以下情形,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法院判决不公怎么信访?
      法院判决不公怎么信访?(一)登记立案1、办公室负责环保信访的统一登记立案工作。2、信访受理工作实行第一受理人制度。局、站、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房产纠纷也就是标的为房产的纠纷,现如今尽管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下,但仍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房屋。买房时难免会发生房产纠纷。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


·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丈夫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丈夫死亡财产怎么分割?无论妻子是否再婚,丈夫留下的财产都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首先确定丈夫遗产的范围,只要是结婚以后购置的财产,都是夫......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一、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是需要开的;农村居民遭遇车祸导致收入减少的,可以向肇事方追讨误工费,这需......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捷,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捷,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尤其是私人性质的网站、网页、论坛等,为了吸引大量网友眼......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证券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持证......


·怎么预防高空坠物的危害种类造成的伤害?
      如今高楼大厦不断崛起,同时由于主客观等原因,高空坠物情况经常出现,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无限困扰。高空坠物的危害种类有多种,要提高对高空坠物......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无社保总换工作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工作环境等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赋予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