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我意识而导致犯罪行为的中止或者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参照该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予以考量。那么,对于强奸这种恶性刑事犯罪,发生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
  强奸未遂算犯了强奸罪吗,强奸未遂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因此,强奸未遂是可以减轻处罚的。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中止犯罪的行为其实是一次自我的司法救济,对于律师来说,如果能够从嫌疑人口中获得中止情节的话,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减刑依据。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一、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离婚与婚姻无效区别有哪些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


·在办理重婚罪自诉公诉案件是怎样规定的
      在办理重婚罪自诉公诉案件是怎样规定的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些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些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


·一、交通事故摔伤颅内出血比较散可以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摔伤颅内出血比较散可以评残吗?是可以评残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相关赔偿达成了一致的话,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


·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由谁支付?
      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由谁支付?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书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甲方(转让方):身份证:乙方(受让方):身份证:甲方是原公......


·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一、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一)产品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是产品责任案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


·民法总则中孩子上学监护人是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孩子上学监护人是谁?《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