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向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入(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缴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交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验箱、照相机以及为检验鉴定所需的日常费用。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


·在商丘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商丘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最近几年,商丘市加大了对无证厂房的治理,对一些不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拆迁改造。同房屋拆迁一样,厂房拆迁也......


·现今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
      现今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额:缓刑适......


·导致人轻伤构成什么罪2023
      导致人轻伤构成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证券公司尽职调查→→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确定......


·旅游纠纷规定解决的方法是什么?
      旅游纠纷规定解决的方法是什么?一、旅游纠纷投诉范围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官方对疫情期间的房贷有明确规定,具体各家银行的情况可以参照处理:中国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吗?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吗?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可以取保,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


·我们经常会开玩笑说
      我们经常会开玩笑说,误工费这个词。或者是在处理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大家斗殴的时间,都会提到误工费的问题。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误工费的确定的标准有......


·一、离婚前将财产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前将财产给子女可以吗?当然可以,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共同识意愿。父母将财产给子女,应当办理过户手续。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