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2、范围不同
  
  1)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2)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债权的特征有哪些?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
  
  (2)是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得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之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对破产债权的范围,各国破产法均明文予以规定。
  
  简单来说,共益债务是债务关系,而普通破产债权是债权关系。不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首先要维护的是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是排在破产债务清偿的第一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法总则对人身伤害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对人身伤害时效是多久?民法总则是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长期以来这部法律在不断的修改就是为了能够很好的人们的合法权益,其中就有对于人身伤......


·侦查阶段该如何聘请律师
      从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了解到,即使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嫌疑人也是有权委托聘请律师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该如何聘请律师......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向其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


·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


·言词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原则有哪些
      言词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原则有哪些一、言词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原则有哪些(一)常识常理常情原则在审查言词证据时,我们都要通过常识、常理、常情来判......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有哪些,行使范围是什么样的?一、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


·一、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解约协议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


·一、涉嫌醉驾手机在拘留期间可以用吗?
      一、涉嫌醉驾手机在拘留期间可以用吗?洒驾被拘留期间是没有机会用手机的,手机会被收缴统一保管的,打电话也要经申请批准后用指定的坐机通话。《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