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几年刑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次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次序非法经营行为。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


·谁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谁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时间去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之后,要是受伤较重的,那么还可以接着去申请工伤伤残鉴......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其基本的民事权利,还有一些重大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由父母代替当事人作出决定的。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想把房产留......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可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因此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机构、组织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整个机构组织,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应有的责任。那么,......


·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如何界定刑讯逼供罪
      说到刑讯逼供,相信您都听说过。司法工作人员在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讯逼供。说了这么多,到底刑讯......


·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一、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无力偿还的可以签分期偿还协议。因为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一)借、贷双方的履行地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


·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
      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一、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