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

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对方犯罪坐牢能起诉离婚,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服刑人员也是公民,而非敌人。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其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故而,只要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对方不同意也可以离婚。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离婚。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和标准,服刑人员也是可以离婚的。二、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既然可以离婚,那么,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呢?同普通人一样,服刑人员的离婚同样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服刑人员离婚又包括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和向服刑人员提出离婚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办理程序是不同的,下面分情况介绍。(一)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还是向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都须签订离婚协议。一般是非服刑的一方到监狱或者其他服刑地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到监狱进行离婚登记,确保双方在自愿情况下,协议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二)诉讼离婚1、与服刑人员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原告)也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那么原告应该向服刑人员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已经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则原告应当向被告的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原告没有被监禁或劳动教养,则原告直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2、服刑人员想要离婚的服刑人员因为是在监狱服刑,行动自由受限制,故服刑人员可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状,请求监狱部门转交法院。法院一般会派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法院法官到达现场审理案件往往会比较慎重。如果能调解,法院会在调解下让双方完成离婚协议;不能调解,将按照普通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是否离婚。离婚类型的案件,如果其中一方正在服刑的话,那么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比如说服刑人员想要诉讼离婚,此时需要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的起诉状,然后才能够进一步地转交给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拆迁补偿有哪些具体的方式
      拆迁补偿有哪些具体的方式常见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组成内容可以由以下部分组成。1.货币补偿安置款;2.一次性补贴费;3.拆迁基地口径补贴费......


·成立不当得利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不当得利需要什么条件一、成立不当得利需要什么条件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我们......


·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都包括哪些?
      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都包括哪些?一、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


·上下班自己摔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自己摔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可以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集体土地上未履行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土地而私自建造的房屋及附属构筑......


·刑拘无罪释放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若造成的社会危害不甚严重,会受到行政拘留,或者是刑拘的处罚,但是并非是所有的被拘留的主体,都实施了违法行为,也......


·企业年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企业年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一、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行政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