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一、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本人工资的3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劳动关系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中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不同时间段内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都不一样,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法定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安排工作的话,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节省运营成本,就可以给加班的职工安排调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依据销售不动产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土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按照转......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现在的人们生活压力很大,生活节奏也很快,除了正常的上班工作之外,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企业还会要求员工进行加班。当然,劳动者是有休息的权利的,......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一、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劳动争议纠纷判决书原告刘××。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委托代理人徐××......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一、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没有居住证可不以上法院起诉?
      没有居住证可不以上法院起诉?一、没有居住证可不以上法院起诉?没有居住证去法院起诉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有一年的居住证明也是可以的。二、哪......


·不需要
      不需要,摆地摊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法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


·支付违约金是附随义务吗?
      支付违约金是附随义务吗?支付违约金也算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


·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一、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