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1、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在形式上的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4、在存档上的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二、离婚协议要注意些什么(一)一般来说抚养费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笼统地约定抚养费多少,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另外,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年限应当明确约定,是“给付至孩子18周岁”还是到“至大学毕业”。(二)是否要公证。只有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办理离婚手续,这份离婚协议才能生效,如未办理离婚手续即使经过公证也不能生效。重点在于离婚手续的办理。(三)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当事人以达成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可在离婚诉讼中反悔。对于规定,重点在于:1.对已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出现对于离婚的约定,这样对方就不能推翻了。2. 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那么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不仅离婚协议书有书写规范,离婚协议的内容也需要注意。一般在抚养费(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费、医疗费以及生活费)以及支付年限等内容要写清楚,写好的协议可以仔细审查,以免有不合适的内容日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专利权法的定义是什么?
      专利权法的定义是什么?随着时代的进步近几年新生事物催生的特别多,比如共享单车,共享雨伞等。那么,关于发明专利的相关法律内容您知道多少呢?今......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诉讼时效中止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后的计算是从中止情形消失之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一、债务清偿的顺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


·砸车窗盗窃应该如何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一等甲级医疗事故赔偿最多多少
      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都是不一样的,很显然医疗事故是发生在医护人员诊疗治病的过程中,而此时的受害人往往都是患者。其中医疗事故分为了四个......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第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断上升,大多数人已经不满足于银行的利息,就会有很多的人把钱拿到融资机构去进行投资,......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一、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


·新婚姻法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