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裁量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认定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被告人持有这些伪造发票的目的。如果能够查明嫌疑人持有这些假发票的目的,就可以按照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逃税罪等相关的罪名来进行查处。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因为查处的时机不合适或者被告人采取了一定的反侦查措施,缺乏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罪名追责的证据,无法查清被告人持有此类假发票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能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的行为,但认定被告人持有伪造发票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可以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来定罪量刑。任何人在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发票之后,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的方式,收集证明对方确实存在非法持有发票行为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的方式要合法,不能使用专用的窃听、窃照器材,否则即使收集到的证据有效,收集证据的人也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带薪缺勤是指什么
      一般劳动者要是缺勤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虽然不会倒扣工资,但是却不会支付缺勤这段时间的工资的。不过,对于一些劳动者来讲可能属于带薪缺勤。那您......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一、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2、用人单位需要给离职员工办理档案、社保转移等手......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
      诈骗罪的辩护词具有自首情节会从轻处罚吗?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的条件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公民当老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民当老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同学校沟通协商好就可以。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买卖合同房屋解除溢价案件法院会受理吗?
      买卖合同房屋解除溢价案件法院会受理吗?是会受理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没有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没有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就是不需要证人。自书遗嘱本来就是有效合法遗嘱的一种形式,效力仅次于公证遗......


·哪些情况企业不能辞退员工
      有哪些情况企业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


·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
      我们平时办理的保险都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我们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会过期,这个时候就意味着终止了合同的内容,如果是出现了这样的保险合同到期的情况后......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