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催收威胁短信能报警吗

如果情节严重的,干扰到正常生活的话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5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食品包装袋购销合同一般是什么样的?
      食品包装袋购销合同一般是什么样的?食品包装袋广泛用于食品零售商销售食品过程中,且用量大,需要经常采购。采购人员首先和供应商签署食品包装袋购......


·现如今,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越来越多,网络诈骗、手机诈骗已经成
      现如今,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越来越多,网络诈骗、手机诈骗已经成为了新时期诈骗的主要形式。日常生活中,就有不少人在使用微信的时候被骗过,金额有大......


·租赁主体变更合同标准有哪些
      租赁主体变更合同标准有哪些一、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标准(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当然可以变更的判断标准1、因继承而发生的出租人当然变更在租赁关系存续......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合伙承办土地死亡后一般都是逝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直接继承,具体的分配可由家庭......


·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
      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一、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


·试用期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试用期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怎样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怎样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一、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权吗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权吗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以以孩子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扶养费、教育费。法院起诉胜诉后仍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