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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可否明示拒收现金

餐厅可否明示拒收现金
  
  餐厅不能明示拒收现金,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可以知道,拒绝收取现金是违法的,这里所说的现金包括纸币和硬币。当事人如果发现或者遭遇拒绝收取现金或者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12363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2、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3、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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