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或者提供证明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的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补办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不想补办结婚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你身份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查询并复制档案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公民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20%的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国家建设用地公民出......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一、行政许可听证定义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假释人员是否转移报道地点,根据派出所决定。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一、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法律实务中我们可以看到借条看到,几乎所有的借条都没有对还款是......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对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了解,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不合法,过年期间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超过法定假期的天数,被扣工资是正常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当......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申请应该如何去书写?
      营业执照是公司开展业务,进行合法经营的基本文件和证明,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营业执照的内容会因为法人离职、增资、变更经营场所等因素而变更。那么营......


·离婚后再婚财产分配怎样办理
      离婚后再婚财产分配怎样办理属于共同财产的进行相关的分配,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