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供应商价格欺诈如何处理

供应商价格欺诈如何处理
  
  一、供应商价格欺诈如何处理
  
  消费者在碰到价格欺诈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即通过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
  
  (2)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
  
  (3)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
  
  (4)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5)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向消协投诉
  
  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
  
  (2)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
  
  (3)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
  
  (4)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所谓申诉,即市民对有关的问题向国家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的行为。消费者申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向国家行政机关申述意见,请求处理。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所谓仲裁,即由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行政等争议作出裁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多为经济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案件的性质不同,诉讼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分。消费者权益争议属民事诉讼。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商家价格欺诈的处罚是什么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价格欺诈的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如何维权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不能忍让退避、听之任之,要勇于拿起各种有力武器,按照先礼后兵、逐步升级的原则,先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经营者不予理会或解决不力,再逐级向消协、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直至向法院起诉,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价格欺诈行为斗争到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3、土......


·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夫妻通过恋爱,最终以结婚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延续幸福。结婚时,一般都会对生活质量有要求所以会共同买房,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共同买的房子,共同......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营业执照不可以不写注册资本,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被告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被告的规定有哪些?保证合同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证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随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没有的,因为刑事诉讼......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适用于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有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