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和审理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指的是申诉人能够提起申诉的时间范围,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指的是为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时间范围,所以要先有申诉然后才会有审理。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不受两年限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不同情况的刑事案件其审理期限是不同的,在我国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为20日。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3、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无论公诉还是自诉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或3.5个月。6、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4个月或4个半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7、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5个月或者5.5个月。8、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9个月。以上就是我们就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相信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对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和审理期限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错过了规定期限,那样就追悔莫及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专利入股,也是一种常见的入股的方式,投资入股专利,通俗点讲就是将专利作为一种入股的形式,来当作资本进行入股。......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容易产生纠纷,此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必须先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到底实践......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各位设立者可以通过资金、技术或者是实物进行出资,相较于资金入资,其他两种类型出资都存在着风险,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较为严......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企业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加班工资的?
      企业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加班工资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其中水污染问题尤其突出。为了控制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山东征地补偿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


·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根据司法实践,可以知道,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司法审理中,只涉及到行政和刑事两种类型的案件,冤假错案是由于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中,或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


·故意毁坏财物情节严重包括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情节严重包括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情节严重包括什么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


·未保交强险如何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汽车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交通工具已经越来越快的走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来了,而随着汽车的增多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我国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规定上路的......


·我们的生活当中肯定有很多的情况是有意外发生的
      我们的生活当中肯定有很多的情况是有意外发生的,对于工作当中发生的意外,严重的话是可以进行申请工伤赔偿的。工伤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影响是非常的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