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有哪些?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何特点
1、购买便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只需要在某一保险公司的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指定方式购买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即可为申请人开具保单保函,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审查宽松,程序简单,手续简洁。2、信誉度高。保险公司虽非银行金融机构,但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资金实力等方面远远优于普通担保公司。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对被申请人的保障力度明显强于一般的担保公司。3、覆盖面广。大型保险公司在各地具有分公司和营业网点,覆盖全国。标准化的业务运作模式更容易得到全国各地法院的认可,也方便申请人和法院的后续处理。
二、诉讼保全责任险的适用优势
目前,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的诉讼保全,大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然而,银行保函只有信用极好的大公司才能申请开具,并且需要在银行有等量存款或授信。诉讼保全需要相关担保的规定有其合理性自无疑问,但在形式和方式等上的不足之处,也给部分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一些特殊情况下使民事诉讼变得“成本高昂”。同时,也给有的债务人留下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造成后期生效案件执行难。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担保机制成为有效解决此种困境的利器。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实践适用效果,都表明诉讼保全责任险种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相对优势,这种优势大体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1.
有利于案件审理和当事人利益保护。诉讼财产保全中,因保全申请人无法提供货币、实物财产进行担保,或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限较为紧迫,无法完成担保手续造成保全不能而有损申请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增加了当事人与法院摩擦,也不利于案件合法公正解决。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由申请人出具其与有资质保险公司签订的诉讼担保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对解决申请人无担保财产困境和保护当事人利益有积极意义。2.
对当事人而言保险人担保又担责成为亮点。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一方面为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提供担保,被申请人的财产得以保全为后期执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若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人也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承担。既能赔付被申请人损失也避免申请人财产损失,这是担保公司保函所不具备的功能。3.
对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风险手段。法院作为居中的裁判者,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予以保护。诉讼保全中,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是否能够得到赔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保全风险。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以保险手段则可以帮助司法有效地控制这种风险。4.
有效消除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缺陷。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较高、申请人承担败诉损失风险、担保公司存在破产倒闭风险、担保公司无法参与异地案件担保等都增加了诉讼保全的难度和风险。而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在保单设计上就已经限制了上述风险的发生,即保险费率低于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保单中不设受限免责条款且增加不可抗辩条款,因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保险人应不可抗辩地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对被申请人先行赔付。同时约定保单不得退保从而避免保险人中途退保行为的发生。诉讼财产责任保险具有购买方便,信誉度高,覆盖面广的特点,使其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前景,上文中的优势,也是其主要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出现的。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诉讼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致电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
·什么是股权投资差额?
什么是股权投资差额?一、股权投资差额的基本含义1、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或......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再审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国的程序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个就是行政诉讼法,关于三部法律的区别一直都是我们需要详细去了解研......
·劳动合同满一年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满一年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金吗?工作一年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话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一个月的工资是指这一年期间在用人单位的......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
·不宜羁押的情况有哪些2023
不宜羁押的情况有哪些2023一、不宜羁押的情况有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
·团伙打群架怎么判刑处罚
一、打群架怎么判刑处罚如果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当房主长期居住在某个房屋内,那么他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屋主可以将其房屋租让给别人,别人没有房屋......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出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