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怎么写?

  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怎么写?
  
  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不是钱而是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后果那公司将直接面临难以想象的损失。所以公司内部能够接触到知识产权的员工在离职之前,公司都会与其签订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以免知情的员工恶意透露给别的公司。那么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该怎么写呢?
  
  一、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甲方解除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条例的规定,签订本离职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职务范围或非职务范围内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本协议保护范畴。
  
  乙方离职后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定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账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违反此协议的,对甲方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保留或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订上述保护协议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司因离职员工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在追究其责任之后能够得到补偿,另一方面离职员工在公司的商业秘密被窃取的时候,能够通过该协议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免除嫌疑与责任。
  
  
总结: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怎么写?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不是钱而是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后果那公司将直接面临难以想象的损失。所以公司内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除了财产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之外,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协商未成,那么打官司就是其中的选择之一。法官在判决时,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


·民事诉讼委托证明书如何书写?
      民事诉讼委托证明书如何书写?民事诉讼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和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受伤或者死亡,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员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其中包括了对被抚养人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下......


·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家庭子女共建财产的分割应该由家庭成员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处理的,由法院判决。在进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法院应当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等原则,......


·劳动合同没签工资拖欠?
      劳动合同没签工资拖欠?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


·继父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赔偿吗
      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该......


离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怎么写?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