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
  
  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您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听证调查阶段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二)举证质证阶段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审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辨论。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有着大致统一的答案,听证会一般分为三阶段,分别为会前对于资料的准备和主持人的要求工作等,其次就为当事人以及调查人员的举证环节,听证调查为听证会的会议重点内容,以上即为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大致内容。
  
  
总结: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


·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法律会保障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员......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生老病死是很必然的。通常情况下老人家知道自己要走了,都会立下遗嘱走后办好身后事。他/她也想自己走的安心,所以会事先立下遗嘱没异议情况下家人都会签名确认这份遗嘱的明......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没有这样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抵押和质押是物权的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就是在进行担保等情况下需要注意的一点,抵押和质押在对物权的所有权方面是有一定得差异的,一个所有权会转移......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