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
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
一、以下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以下情况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法律没有处罚幅度中间线的规定
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中间线,有些行政处罚的中间线也无法划分。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中间线分割参照标准的最高处罚为2万元,但是最低处罚额很难说应该是0、1分、1角还是1元。此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当事人,如果其具备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适用中间线分割的方法就会出现分割点为拘留7天半的尴尬局面。
上述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收集有关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不予行政处罚与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均有四种,具体结果需遵循法院判定,同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作出公正判定。如有不明白可咨询专业律师协助解决。
总结: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一、以下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
·不认为共同犯罪情况有哪些
一、不认为共同犯罪情况有哪些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分别定罪处罚。如医生甲马马虎虎,将病人的处方开错,开了两种不能匹配使用的注射针剂,药剂师乙......
·因怀孕被公司逼迫离职该怎么办
因怀孕被公司逼迫离职该怎么办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话,怀孕女职工没有......
·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
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一、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
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