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你会发现近期工作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很多的人会选择去创业,但是创业是需要资金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一起合资来创办一个公司,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划分股权。那么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非法集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融资,是法律明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而私募基金则是由于其发行对象、运作方式满足法律的规定而不必向有关部门登记,是属于受法律豁免而不需要登记的合法行为。
  
  2、募集对象不同。非法集资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的公众,而且对投资者的资格没有限制,而私募股权基金则是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并对投资者的人数及资格进行严格限制。
  
  3、利益分配不同。非法集资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它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属于投资者获得固定本息,资金管理者获取剩余利润的行为。而私募基金,投资者获得的是实际的投资收益。
  
  4、影响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是可以监控的,而且由于其人数的限制,其影响范围也是可以操控的。非法集资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其资金的用途、运作是不透明、不规范的,甚至是欺诈的,因此,其信用风险是很大的,极易引发信任危机,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二、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罪名,而是对一系列违反集资类刑法罪名的总称。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首先非法集资活动应当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次非法集资活动还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
  
  2、非法集资主要有现有认定非法集资的标准主要有三个:
  
  (1)向社会吸收资金;
  
  (2)承诺回报;
  
  (3)具有非法集资目的;
  
  但个人感觉最常应用的是
  
  (1)有无法定要求的获批资质;
  
  (2)是否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吸收存款
  
  三、合伙集资
  
  合资是一种快速低成本进入新市场的有效方式。合资的一种普遍形式是大型跨国公司和经营地所在国的企业合作,从而能更容易地渗透入该国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将提供产品和大部分用于发展的资源。而与之合资的经营地所在国的企业则负责提供专业技术和所在地的各种关系。
  
  合营,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这样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通过上述文章你会发现其实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只不过是在与一个是合法的,而另一个是不合法的罢了。他们都是为了公司的运营而来筹集资金,都是为了扩大生产。只不过犯罪终究是犯罪,我们在今后的经营中要记住,融资的方法还是有很多的,并不需要去铤而走险。
  
  
总结:随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你会发现近期工作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很多的人会选择去创业,但是创业是需要资金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一起合资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哪些问题?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发生一些债务纠纷,而这些纠纷我们往往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就让我们来带你们解决。司法实践中,有观念以为,在连带责任确保中,确保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


·离婚立案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吗
      离婚立案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吗随着人民婚姻观念的开放化,很多人对于离婚已经不像之前人们的恐惧态度。所以,目前社会上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立案需要带结婚......


·开庭当天能申请延期举证吗
      如果当事人有紧急事务,确实无法参加庭审,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延期审理。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违章处罚金滞纳金标准是多少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是......


·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工伤鉴定的话会产生一系列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注的就是工伤鉴定的费用,毕竟这是一项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大多数老百姓都想要知道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


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