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人,在二婚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民法典》中对于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一问题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二婚离婚是也是按照此规定进行的。
  
  
  2022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不管是几婚,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其实都是一样的。一般由离婚夫妻协商分割,若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而在分割的时候往往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原文内容如下: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4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我国,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一问题,实质上和第一次离婚的时候的财产分配原则都是一样的,分割在二婚期间双方的共有财产。问题的关键是,往往是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是比较困难的。《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虽然有规定,但是也存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的现象,建议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总结: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继承财产时如果有遗嘱怎么办
      继承财产时如果有遗嘱怎么办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继承。其他人不配合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孕妇要做好哪些防护?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如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更加容易发展为重症。这次的新型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对于免疫力比较低的人来说都是有一定的危......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


·判缓刑可以跟配偶住吗?
      一、判缓刑可以跟配偶住吗?可以,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包括哪些在对他人著作权进行侵犯的情况下,很容易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那您知道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


·如何有效预防虚假出资股权纠纷的发生?
      如何有效预防虚假出资股权纠纷的发生?一、实践中股东虚假出资主要表现是什么?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