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可能出现由母亲抚养孩子,而父亲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首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一)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其次,要注意的问题,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
  
  (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首先,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其次,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
  
  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是出国、出境人员;
  
  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父母虽然有义务抚养子女,但这仅仅针对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原则上子女到18周岁以后,父母就不需要再继续支付抚养费,不用再抚养子女了。但现实中可能子女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那父母也需要继续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总结: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可能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一起开网店,以此作为共同的收入,而要是在网店很赚钱的时候,夫妻打算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接下来,......


·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申请国家赔偿也受到相关时间的限制问题。因为不可能当事人终身都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应该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就开始积极准备申......


·在计划生育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以实现较好的控
      在计划生育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以实现较好的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社会抚养费收票据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情况是,夫妻一方起了离婚之意时,对方还毫无察觉。这样的情况,使得一方有条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转移共同财产,或恶意创造夫妻共同债务。如......


·新保险法两年带病投保的后果是什么?
      新保险法两年带病投保的后果是什么?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酒精可以使人丧失清醒意识,行车途中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酒驾入刑确实震慑了许多司机。那?我国刑事诉讼法醉......


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