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导致不可想象的事故发生甚至触犯法律的规定,危害他人以及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醉驾并无证驾驶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通过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醉驾并无证驾驶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醉驾且无证如果致一人重伤或死亡,且付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所以这里要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交通安全第一,提醒您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总结: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导致不可想象的事故发生甚至触犯法律的规定,危害他人以及社会的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


·一、醉驾抽血取证的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抽血取证的标准是什么?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不仅会吊销驾照还会并处罚金,如果造成后果还会追......


·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判给父亲或是母亲都有可能的,需要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普通员工只知道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都是代表了权利的最高层,但是与此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只能有一个的。所以有很多普通员工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我国《反垄断法》对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其适用原则作了规定,该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