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五)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六)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离婚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在离婚的时候解决的问题比较繁琐因此,人们在解决的时候纠纷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对于房产分割很难通过商议来解决,因此需要起诉离婚通过法院来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总结: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司法鉴定人出庭规定是什么
要进行司法鉴定,必定不能缺少的就是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代替的,司法鉴定人需要具备专业的素养与证书,在必要的时候司法鉴定人是需要出庭作证的。那么司法鉴定人出庭规......
·2023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
2023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一、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融资租赁注册资本验资费用不需要一次性的缴纳,公司法中对公司注册资本最新的规定为:实行注册资本认......
·信用卡逾期多久上老赖
信用卡逾期成为老赖要看个人的逾期情况来决定,一般是90天。在个人逾期后,会根据欠贷的时间和金融来确定是否要向法院起诉。一般逾期90天以上,或者逾期的金额过大,会被银行起诉。具体被判为失......
·起草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样进行的?
起草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样进行的?在我国如何起草劳动合同比较规范?甲方:经营地址: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临居住地......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拥有一家公司股份的人就称之为股东,换言之也就是股东手里是掌握的有股权的,当然这个股权也是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不过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才行。而......
·药店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
药店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商家卖假口罩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来举报处理,消费者购买商品受新消法保护,可退款维权。故意提高......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