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度,在法院审理案件中也适用于这一项制度。那么你知道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有什么规定吗?本文从回避制度适用人员和适用情形入手,为您详细解释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1)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3)侦查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做出决定的负责人。(4)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二、回避适用哪些情形?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有什么规定的全部内容。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适用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司法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这里要注意担任过一审阶段的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
  
  
  
总结: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度,在法院审理案件中也适用于这一项制度。那么你知道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有什么规定吗?本文从回避制度适用人员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股权转让是企业经常采用的市场行为。股权转让既可以是股东个人进行,也可以是企业行为。其中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按照相关规定,......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什么情形下会禁止男女结婚
      若男女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则首先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此时结婚条件被分为了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而消极条件其实也就是禁止条件,若有一方出现禁止结婚的情形自然也就无法办理......


·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就是不愿意去实现某件事。法律上的拒绝履行可是有着特定含义的。要形成拒绝履行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条件。我们这就来给您说说什么是拒绝履行以及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
      电子商务法关于代购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进行登记,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


刑诉法规定的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