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商业诈骗罪的最新解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出现很多的新型经济形式,这些新兴经济的出现很大程度的带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新型的商业诈骗方式也伴随出现,商业诈骗的出现对市场经济的破坏程度不容忽视,所以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改完整,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分析一下什么是商业诈骗罪的最新解释?
  
  一、什么是商业诈骗罪的最新解释?
  商业诈骗也被称作「白领罪行」。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白领罪行乃是指一些「以欺诈、瞒骗或违反信用为手法的非法行为,而此等行为则不以威胁或实际行使武力或暴力以达致目的。」商业诈骗可谓近代国际社会中其中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与一般街头案件,如抢劫、强暴、谋杀和贩毒等比较,商业诈骗有下列特点:犯罪的人事往往涉及一个组织严密的集团,而涉案金额庞大,犯罪的过程也相当复杂。 犯罪的人一般是专业人士、管理人员或公司董事为主。故他们的犯罪手法也应用了他们的专业知识,而因此商业诈骗也被称为白领罪行。 由于他们拥有大量的金钱,故能聘请顶尖的律师为他们服务,甚至买通涉案的关键人物以图逃避法网。 他们的犯罪手法以诈骗及伪造文件为主,甚少涉及暴力。 由犯罪得来的金钱亦以各种方法「洗钱」以逃避执法者的追查。常见的商业诈骗有下列各种:预付金诈骗- 犯罪者会引诱潜在的投资者提前为那些貌似有利可图其实根本不存在的生意预付费用。犯罪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金融贷款骗局,彩票诈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诈骗已经应用互联网变成了一种全球化的犯罪模式。 破产诈骗- 犯罪者通过相关的信用卡设备或者是贷款的方式欠下大量的债务,然后宣布破产以逃避偿还欠款。 涡炉室 - 犯罪者会给潜在的投资者打电话努力推销那些不公开发行或有一些限制的虚假投资项目。 保险诈骗(Insurance Related Fraud) - 犯罪者欺骗保险公司以非法获得保险金或是冒领不属于他们的保险金。此外,保险公司或其员工也会欺骗客户或其它保险机构以谋取利益。
  二、诈骗罪与商业欺诈行为的区别
  首先,区分诈骗罪和商业欺诈行为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利益。民事欺诈人主观上所追求的是通过欺诈行为和对方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实现。而诈骗犯罪人对事先和他人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无实际履行的诚意,主观上是虚构的。诈骗犯罪人主观是直接故意;民事欺诈人主观多表现为直接故意,但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民事欺诈。其次,区分诈骗罪和商业欺诈行为还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如果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挥霍,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推脱责任或者逃匿的,没有也不打算履行承诺,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将取得的财物主要用于约定义务的履行,或者用于其他合法经营活动,有积极履行约定义务行为的,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的,应认定为商业欺诈。综上所述,就是什么是商业诈骗罪的最新解释,以及诈骗罪与商业欺诈行为的区别。现如今,关于商业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愈加完善,虽然不能完全阻隔,但也在很大程度上给了不法分子以限制,所以学习商业诈骗的相关知识是我们每个人保护自己的一个手段。
  
  
  
总结: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出现很多的新型经济形式,这些新兴经济的出现很大程度的带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新型的商业诈骗方式也伴随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是危险驾驶罪大还是逃逸罪大
      是危险驾驶罪大还是逃逸罪大危险驾驶罪规定的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规定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房屋租赁办理程序
      房屋租赁办理程序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


·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除了一些您比较在意的赔偿问题、工伤等级划分以及停职停薪问题以外,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也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针对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一、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


·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


什么是商业诈骗罪的最新解释?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