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

    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该协议一旦成立便生效。承担人将取代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将免除其债务。当然,如果此种协议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则第三人不负清偿债务的义务,而仍由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的协议,须具备以下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所移转的债务须具有可移转性。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且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当然,债务承担协议为不要式行为,无论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均可,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为明示。4、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生效的,具有以下效力: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务人承担债务。如果承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承担人请求其履行债务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取得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护人权移归承担人。但专属于原合同当事人的解除权、撤销权,只能由原债务人行使,承担人不得行使。此外,承担人不得以承担债务的原因为由对抗债权人。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他人为原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的担保,若债务承担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责任因债务承担而消灭。
总结: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有委托权、代理权的授予,委托收款背书产生的最重要的效力就是代理权的授予,一经为委托收款背书,背书人将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授予了被背......


·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起诉离婚,是一种常见的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首先考虑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办理离婚,但是,也有很多情况,双方是协商不好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我国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最高还欠能力为其注册资本额。如企业实际资本额......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


·法律上团伙盗墓能判几年
      法律上团伙盗墓能判几年刑罚轻则三年,没有上限,重至死刑。盗取那些有历史意义,有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或者较古老墓葬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相关罚金。如果情节比......


·侵权法中高空坠物适用什么责任
      侵权法中高空坠物适用什么责任?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