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发明专利属于我国法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另外两种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专利类型,在申请的时候所需要支付的申请费不同,而日后专利权人缴纳的年费也不太一样。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究竟是多少钱呢?我们在线下文中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
  年费的数额与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大小无关,而与专利种类有关也与缴纳年费的年度有关。在3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例如,发明专利第八年的年费为2000元,而同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为1200元。对同一类别的专利权来说,应当缴纳的年费数额相同,年费的数额随保护时间的延续而递增,实行递进制。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至第三年的年费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为每年900元,第六至第八年为每年1200元,第九至第十年为每年2000元。年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授予专利权的“当年”是整个专利权期限的第几年来确定。例如,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授权日2001年5月
  1日,那么在被授予专利权的时候应当缴纳的是第二年的年费,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费。次年缴纳的是第三年的年费,依此类推。
  二、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允许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旧没有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将通知专利权人终止其专利权,并向社会公告。如果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宽限期,可以分别在收到通知书两个月、障碍消除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的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请求恢复专利权。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专利权人缴纳年费的义务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费时不问费用的来源,因此在实践中是允许他人代缴的。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不然的话法律就会中止对专利的保护。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发明专利属于我国法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另外两种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专利类型,在申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体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体是什么?抗辩权的履行,在我们进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时候,是十分常用的,我们在进行使用抗辩权的时候,不论是哪种抗辩权,都是有一定的履行的主体的,那么,您知道......


·几个人起诉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升,人们的经济能力也有所提高,在物质能力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大多人的理财能力得到提高。当一个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投资者在不确定这是集资诈骗行为时可能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


·死缓的适用条件是怎么样的?死缓复核程序如何进行?
      死缓的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并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我国执行死刑的一种特殊制度。作为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涉及死缓的各个方面都在刑法中有严格的规范,今天,的我们就和您聊一下死......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数罪并罚是有多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处罚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


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钱,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