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劳动者如何补偿?

  我们知道,一个合同的签订,必须有两方当事人。并且合同的签订时两方的意思表示的结果。是双方实施行为的前提。一旦合同成立,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若有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应该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公司和劳动者来说,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3、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4、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5、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上便是对于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这一问题的解答。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了解,我们知道公司如果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的赔偿,并且是平时工资的两倍。合同一旦成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的义务,否则就应该负法律责任。
  
  
  
总结:我们知道,一个合同的签订,必须有两方当事人。并且合同的签订时两方的意思表示的结果。是双方实施行为的前提。一旦合同成立,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


·开车不喝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还是有某些司机无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醉驾,醉酒驾车按规定是终身不得再进行驾驶的,那么醉驾无证驾驶是如何处罚的呢?按照这种情况来看,醉驾无证驾驶涉嫌危......


·专利权与版权的区别都有哪些
      专利权与版权的区别都有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


·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


·一、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职工的医疗期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期限限制,单位在员工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罪犯终身监禁是坐到死吗
      罪犯终身监禁是坐到死吗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劳动者如何补偿?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